2024年3月起,沈阳住房公积金提取限制取消

沈阳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方式

2月21日,沈阳优化住房公积金提取和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政策新闻发布会召开,明确自3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政策。

发布会明确:

一、取消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提取时限

从2024年3月1日起,职工现金购买自住住房,职工本人及其配偶可分别提取一次住房公积金。

其中,现金购买二手房的,自《不动产权证书》签发日期满半年以上方可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二、放宽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

从2024年3月1日起,职工购买二手房公积金贷款期限,由“35年减房龄”延长为“40年减房龄”,二手房最高贷款期限为30年。

公积金贷款购买二手房的房屋竣工年限,由“超过35年(不含35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调整为“超过40年(不含40年)的住房,不再受理住房公积金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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